广州南沙港业务办理流程

导读 广州南沙港业务办理流程:进口流程、出口流程、办单流程、驳船流程、进闸流程、出闸流程、拆箱流程、装箱流程、熏蒸流程、查验流程

广州南沙港业务办理流程

广州南沙港业务办理流程



一、进口流程



船舶靠泊前48小时



1.船舶靠泊码头48小时前,船公司通知码头等相关方靠泊船只的船名、船舶代码、航次、靠泊时间以及预计装卸数量等信息。如果该船是第一次靠泊,船公司或代理应告诉码头该船的各种参数以及船型结构等信息。


2.泊位计划在收到船公司的预报靠泊信息后,会根据码头的实际作业和泊位分布情况,按照船公司给出的船舶代码和航次在CATOS系统中制定靠泊计划。


3.堆场策划会根据泊位计划制定一个粗略的进口箱堆场计划。


船舶靠泊前24小时


1.船舶靠泊码头24小时前,船公司或代理会将卸船船图和卸船舱单等资料以EDI的形式发送到码头船舶计划。如果装卸特种柜中有冷藏柜和危险品柜,需提前通知冷危组;如有超限柜,需提前通知中控组准备特殊作业工具。


2.船舶计划在收到卸船EDI资料之后,分别将这些EDI资料导入到CATOS系统相应的船名航次下。


3.船舶计划在资料导入完成后,对卸船的船图和卸船舱单等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包括卸船BAY图EDI与卸船MANIFEST(包括特种柜清单),检查两者的数量、箱型、空重、箱属等是否存在不符,以确保卸船资料准确无误。


4.船舶计划在核对卸船资料时,如果发现两份资料存在错误,应马上联系船公司或代理进行核实确认,并要求船公司或代理重新发送准确的卸船资料给船舶计划。


5.船舶计划在核对卸船资料后,如果资料准确无误,即可将当前卸船资料归类保存,填写《船舶计划最佳操作清单》。


船舶靠泊前12小时


1.船舶靠泊码头前12小时,泊位计划分配作业桥吊到相应的船舶。


2.船舶计划根据泊位计划分配好的作业桥吊,开始编制卸船计划。


3.船舶计划导入准确的卸船资料后,堆场计划可以制定更加详细合理的卸船堆场计划。 


船舶在港作业


1.船舶靠泊码头前两小时,船舶计划激活并发送卸船指令给中控。


2.中控收到卸船指令后,结合堆场策划制定的收箱计划,进行卸船作业。


3.中控完成卸船作业后,填写作业记录。


船舶离泊后1小时


1.船舶离泊后一个小时内,船舶计划制作TDR文件发送至船公司,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存档。

二、出口流程



船舶靠泊前48小时


1.船舶靠泊码头48小时前,船公司或代理会通知码头等相关方靠泊船只的船名(Vessel Name)、船舶代码(Vessel Code)、航次(Voyage)、靠泊时间(ETB)以及预计装装数量等信息。如果该船是第一次靠泊,船公司或代理还应告诉码头该船的各种参数以及船型结构(Vessel Define)等信息。


2.泊位计划在收到船公司的预报靠泊信息后,会根据码头的实际作业和泊位分布情况,按照船公司给出的船舶代码和航次在CATOS系统中制定靠泊计划。


船舶靠泊前24小时


1.船舶靠泊码头24小时前,船公司会将装船预配图和装船舱单等资料以EDI的形式发送到码头船舶计划。


2.船舶计划在收到装船EDI资料之后,分别将这些EDI资料导入到CATOS系统相应的船名航次下。如果装卸特种柜中有冷藏柜和危险品柜,需提前通知冷危组;如有超限柜,需提前通知中控组准备特殊作业工具。


3.船舶计划在EDI资料导入完成后,需对装船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包括船公司或代理发送的装船MANIFEST与对数表是否一致,装船MANIFEST与码头在场箱资料(LOADING LIST)是否一致,未在场箱的资料需及时通过邮件反馈给船公司或代理,同时也必须对预配图中的数量、箱型、货物类型与前两者进行核对,以确保装船资料准确无误。


4.船舶计划在核对装船资料时,如果发现资料存在错误,应马上联系船公司或代理进行核实确认,并要求船公司或代理重新发送准确的装船资料给船舶计划。


5.船舶计划在核对装船资料后,如果资料准确无误,即可将当前装船资料归类保存,填写《船舶计划最佳操作清单》。


船舶靠泊前12小时


1.船舶计划第一次对堆场进行检查,判断是否需要对堆场进行整理。


2.堆场策划按船舶计划的要求进行堆场整理。


3.船舶靠泊码头前12小时,泊位计划分配作业桥吊到相应的船舶。


4.船舶计划根据泊位计划分配好的作业桥吊,开始进行装船配载。


5.完成配载后,船舶计划导出装船EDI发送至船公司检查,如果配载不符合船舶稳性或其他要求,船公司将通知船舶计划更改配载。船舶计划确定装船EDI没有任何更改之后,最后一次上船需将FINAL EDI 拷贝给大副。


6.装船配载确认后,船舶计划根据已经完成的配载,第二次检查堆场是否还有位置需要整理,如有即将整理需求发送给堆场策划。


7.船舶计划检查堆场后,如果发现有集装箱压港或者是堆场内集装箱分布过于集中或分散,可根据配载需要要求堆场计划进行翻箱或转堆处理。


船舶在港作业


1.船舶靠泊码头后,船舶计划激活并发送装船指令给中控。


2.中控收到装船指令后,将作业指令发送到现场机械终端进行装船作业。


3.中控完成装船作业后,填写作业记录。


船舶离泊后1小时


1.船舶离泊后一个小时内,船舶计划制作TDR文件发送至船公司,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存档。

三、办单流程



办理单证业务


1.客户到办单大厅办理单证业务,并提供单证资料。


1)提吉柜、吉进、重进业务客户应拿船公司的放柜纸或设备交接单等单证资料办理,一般需要有船务公司代理的都必须要求船代的章,没有船务代理的就直接由船公司控制(如MSC单证)。而且单证上的资料如:船名航次、箱型、箱属、提箱地点、返回地点,卸货港等这些基本的资料一定要明确、清晰。


2)提重柜,单证要求有船公司的提货单(提货单上要有船公司相关放货印章、检验检疫章、港建费收讫章、办单客户印章)和设备交接单,这些单证资料都是必须的缺一不可。


3)退运柜业务办理,客户除了要提供船公司的放柜纸货设备交接单等单证凭证外,还必须提供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正本的海关业务审批表。


2.单证业务员在办理业务之前审核单证,判断资料是否正确或齐备。


3.如果资料不正确或不齐备,单证业务员指引客户先到船公司更改/备齐资料,然后再进行办理。


4.客户提供资料符合要求, 单证业务员根据单证要求进行业务办理。(一般受理的单证业务类型包括吉出不回、吉出重回、吉进、重进、重出吉回、重出不回、重出重回等业务)。


4.财务计费组根据客户办单类型,收取相关费用,并在客户所办理的单证上盖章,表示费用已结。


5.费用结清后(月结客户可先办单,后计费),单证业务员出具码头作业小票。


6.客户凭码头作业小票前往海关绑卡点进行IC卡绑定。

取消已办单证业务


1. 客户办理取消已办单业务,需先填写退保安费申请表。退保安费申请表上要填写退费的原因、退费的单号、申请单位、要退费柜的数量、箱型等。


2. 单证业务员根据客户要求取消对应的办单业务。


3. 单证业务员根据系统历史记录和客户提供的单证资料判断能否退费。


4. 如果是驳船出口单证业务或办单时间已超过一个月外贸大船出口单证业务,单证业务员不进行退费处理,在系统删除办单信息后,把退保安费申请表退还给客户。


5. 如果是外贸大船出口单证业务,并且办单时间未超过一个月的,单证业务员在退保安费申请表签名。当班组长或主管对退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客户凭退保安费申请表和相关办单凭证到计费组办理退费。

发送运抵报告业务


1.客户到我司进行业务备案,开通相关账号,并在账号里充值。


2.客户登陆账号,发送相关柜号的运抵报告到海关的信息平台,运抵报告的相关费用点击确认后系统自动扣除。

四、驳船流程



驳船靠泊前


1.船公司/代理通过E-mail发送装卸舱单给驳船组。


2.驳船组接收舱单后,查看舱单信息是否正确,舱单的格式是否标准,舱单格式为:Barge Container List,舱单的内容是否清晰,如果资料不全,邮件通知船公司/代理补齐。


3.根据船公司/代理提供的舱单件,从舱单中可以获取相关的箱体资料,正确判断货物类型。


4.驳船组根据船公司/代理提供的信息,判断该驳船在系统中是否已经有过备案信息。如果是初次到港,则需要驳船业务员携带相关证件,如:《船舶检验合格证书簿》,外贸驳船还要提供运输工具号到驳船组备案。驳船组同事根据备案信息,在对应的系统中录入船舶信息。


5.根据舱单信息判断该船是否水闸/非水闸。水闸是一种将驳船当为类似外线车操作,以本地报关方式审报,而不是以中转方式审报的作业模式。水闸模式操作则要向代理收取相关的单证(例如:提货单、放柜纸、EIR等)。


6.驳船组根据舱单信息录好舱单资料后,在驳船录入登记表中记录该船信息等待驳船船员报到。


驳船在港作业


1.驳船到港后,电话向驳船组和调度组报到。调度组根据实际的泊位使用情况,安排驳船靠泊,并在系统中记录驳船的实际到港时间。


2.驳船组对到港的驳船进行费用确认,判断是否月结客户或现金客户。现金缴纳作业费用的驳船,驳船船员需到财务计费组缴纳费用


3.若系统中的装卸资料与船员实际预报的数量如果不一致,驳船组需通知船公司/代理确认数据。


4.若装卸资料相符,则驳船组可以在相应的模块中激活装卸指令,并通知调度组。


5.中控组和调度组依据实际情况对作业中的驳船指令,进行有效的管理。


6.中控员根据系统中的指令,完成驳船的装卸作业。


驳船离泊后


1.驳船离泊,调度根据实际离泊时间在系统中录入,并将系统的虚拟驳船做离泊。

五、进闸流程



1.外线拖车到达闸口并驶入进闸通道。


2.验箱员使用手持终端验柜。


3.如果集装箱为特殊柜,则验箱员需要通知闸口组工作人员,闸口工作人员需根据特殊箱类型,在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危险品箱需判断其是否有预约进场且具备危险品操作“三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对于未预约进场或不具备“三证”的司机及车辆,不予其进闸。


4.验箱员检查集装箱箱体是否存在残损情况,如果集装箱无残损,则允许外线拖车进入通道读卡。


5.外线拖车进入通道后,AGS系统开始感应海关IC卡。


6.AGS系统对车牌备案资料和违章资料进行校验。


7.外线拖车成功通过校验后,CATOS对集装箱进行处理。


8.码头成功放行后,海关系统再对外线拖车资料进行校验。


9.最后系统抬杆放行拖车进闸。

六、出闸流程



1.外线拖车到达闸口并驶入出闸通道。


2.验箱员使用手持终端验柜。


3.验箱员检查集装箱箱体是否存在残损情况,如果集装箱无残损,则在CATOS系统录入检验信息。


4.如发现集装箱有残损,司机申请重新换柜。


5.外线拖车进入通道后,AGS系统开始感应海关IC卡。


6.AGS系统对车牌备案资料和违章资料进行校验。


7.外线拖车成功通过校验后,CATOS对集装箱资料进行处理。


8.码头处理完成后,海关系统对外线拖车资料进行校验。


9.最后系统抬杆放行拖车出闸。

七、拆箱流程



1.客户到CFS办单组提出拆箱申请并提供拆箱资料,提供拆箱申请、船公司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船公司提货单、海关业务审批表(海关章)等办单凭证:客户提供船公司提货单内需包含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国检放行章、港建费收讫章、船公司提货章和财务章,代理公司章等。如箱转箱业务,必须受到船公司的通知才能办理。


2. CFS办单组根据客户提供拆箱资料进行资料审核。


3.客户资料完整,CFS办单组受理该拆箱业务,操作完毕出具《GOCT CFS 接受委托服务单》,客户在服务单上盖章。若客户为非月结客户,客户持《GOCT CFS 接受委托服务单》到财务计费组进行费用缴纳。缴费完成后,财务计费组在服务单上盖现金收讫章。CFS办单组收取服务单第一联留底,其余服务单给予客户。如客户为月结客户CFS办单组收取服务单第一联后,把剩余的服务单给予客户。


4.客户持有关作业单证到仓库组申请作业,单证包括服务单、海关审批表、装箱单。


5.仓库员对单证进行初步的审核:单证内容是否齐全一致(包括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货名、件数、重量、体积等信息);单证是否有效。


6.仓库员与客户进行签收,并安排作业。


7.仓库员安排作业前必须核对单证信息与现场实际作业信息的一致性。


8.仓库员通知理货人员到场,安排劳务公司作业。


9.仓库员和理货员负责对货物进行理货,劳务工人负责货物的拆箱装车。在拆箱过程中遇到货物短卸、溢卸以及原损、工损的需及时通知客户,并在单证上注明。


10.作业完毕,仓库员需填写“拆箱/收货凭证”并与理货和客户确认。


11.仓库员对提货车辆进行放行处理。


12.客户提货出港。


13.如果货物拆箱后需要入库堆存,CFS仓库员需安排好堆存位置,将货物入库妥善保管。出库提货时,凭相关资料提货。

八、装箱流程



1.客户向CFS办单组申报货物出库装箱或卸车装箱作业。


2.CFS办单组按照客户提供申报资料和操作要求进行审核。


3.CFS办单组受理了客户业务,操作完毕出具《GOCT CFS 接受委托服务单》,客户在服务单上盖章。若客户为非月结客户,客户持《GOCT CFS 接受委托服务单》到财务计费组进行费用缴纳。缴费完成后,财务计费组在服务单上盖现金收讫章。CFS办单组收取服务单第一联留底,其余服务单给予客户。如客户为月结客户,CFS办单组收取服务单第一联后,把剩余的服务单给予客户。


4.客户持有关作业单证到仓库组申请作业,单证包括服务单、装箱清单。


5.仓库员对单证进行初步的审核:单证内容是否齐全一致(包括船名、航次、订舱号、箱属、箱型、箱数、货名、件数、重量、体积等信息);单证是否有效。


6.仓库员与客户进行签收,并安排作业。


7.仓库员安排作业前必须核对单证信息与现场实际作业信息的一致性。遇到箱况不适合装箱时,需及时通知堆场计划组更换箱子。


8.仓库员通知理货人员到场,安排劳务工人作业。


9.仓库员和理货员负责对货物进行理货,劳务工人负责货物的出库装箱。


10.作业完毕,仓库员需填写“装箱/发货凭证”并与理货和客户确认。


11.仓库员对卸货车辆进行放行处理。


12.客户车辆出港。


13.如果货物需要入库堆存,CFS仓库员需安排好堆存位置,将货物入库妥善保管。

九、熏蒸流程



1.客户通过邮件方式,纸质单方式FS办单组申请办理熏蒸业务。


2.CFS办单人员对客户申请办理资料进行审核。


3.若客户申请资料完整,由CFS办单组打印《GOCT CFS 接受委托服务单》,客户在服务单上盖章。


4.非月结客户须持《GOCT CFS 接受委托服务单》到财务计费组缴费,客户持《GOCT CFS 接受委托服务单》到财务计费组进行费用缴纳。缴费完成后,财务计费组在服务单上盖现金收讫章。CFS办单组收取服务单第一联留底,其余服务单给予客户。如客户为月结客户,CFS办单组收取服务单第一联后,把剩余的服务单给予客户。如客户为月结客户,CFS办单组收取服务单第一联后,把剩余的服务单给予客户。


5.客户凭口岸联系单向仓库组申请作业。


6.仓库员将口岸联系单与系统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内容是否齐全一致(包括船名、航次、提单号或订舱号、货名、箱数、箱号)。


7.仓库员审理合格后安排作业。


8.仓库员安排作业前必须核对相关资料与现场实际作业信息的一致性。


9.仓库员与客户及相关人员到现场查验。


10.集装箱查验放行后,客户通知仓库员集箱箱返场。


11.集箱箱返场后,熏蒸流程结束。

十、查验流程



1.客户到查验中心办理查验业务。


2.查验中心受理查验业务后,通过邮件或报文向码头申请箱子的搬移,查验计划分为直卸和移箱两种操作。


3.码头安排机械进行移箱作业。


4.集装箱卸入集中查验中心堆场后,客户及相关人员到场进行查验。


5.如果查验过程中发现箱内货物存在问题,客户将与相关人员协调处理。


6.如果查验放行后,查验中心通过邮件或报文向码头申请箱子的搬移。


8.码头接收返场指令后,安排机械将集装箱返回码头操作。


9.集装箱返回码头堆场后,查验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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