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不予修改/撤销报关单决定书
海关许可(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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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修改/撤销海关编号为 报关单的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受理。经审查,
(此处写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关决定不予许可。
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日内向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海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