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及其危害\x0d\\x0d\ 1我国开拓国际市场的方式过于单一\x0d\ 从理论上说,开拓国际市场至少有对外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两种方式,后者由于是在东道国国内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因此比较容易绕开东道国的各种贸易壁垒。而我国目前开拓国际市场的手段仍以对外出口为主。我国这种千军万马争过出口独木桥的开拓国际市场方式,一方面会导致我国同类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为求得在外贸出口中的数量扩张,致使当前我国外贸出口增量不增价的矛盾十分突出,并极易遭到进口国的倾销指控。另一方面,我国这种单一的、树大招风式的外贸策略已使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如美国时间2003年11月17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做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针织布、胸衣、袍服三种纺织品提出磋商请求的决定,从而对上述中国出口产品实行极为严厉的配额限制\x0d\\x0d\ 2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阻碍我国商品的出口\x0d\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其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x0d\ (1)我国有60%以上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货物金额已超过25%,约为450亿~500亿美元。\x0d\ (2)已经从生产流通领域扩展到生产加工领域,不仅包括货物商品,还延伸到金融、信息等服务领域,已经成为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商品出口,提高了我国的贸易成本,引发了贸易争端,造成地区产业发展不平衡。\x0d\\x0d\ 3贸易摩擦增多,使得外贸风险加大\x0d\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实现了快速增长,在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过程中,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日渐增多的贸易摩擦也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x0d\ (1)对中国商品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加入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的行列。2007年前11个月,中国遭遇反倾销、反补贴以及特保和保障措施等“两反两保”贸易摩擦62起。(2)贸易摩擦的产品和行业结构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只要他们认为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入倾销产品的范围,从过去的原材料、简单加工扩展到现在的高科技产品,几乎涵盖我国出口的大部分产品。(3)涉及的金额和反倾销税率越来越大,委内瑞拉1999年决定对中国的皮鞋、人造革皮鞋和布鞋等鞋类,采取临时措施,征收300%的反倾销税;2004年2月,墨西哥经济部决定恢复对从中国进口的鞋和鞋靴零件征收165%-1105%的反倾销税。\x0d\ 贸易摩擦给我国出口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导致我国产品在出口市场受到挤压,对我国产品的出口造成不利的影响。\x0d\\x0d\ 4我国外贸实践中存在着轻视“原产地”规则以及“原产地”规则本身不完善的问题\x0d\ 目前,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标准过低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制订如此低的标准,是因为既要考虑到我国与24个国家的普惠制协议中给惠国的要求,又要考虑到进一步吸收外商投资。如果将原产地规则限制过严,会影响外商来华进行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图加工和补偿贸易。因此我国判定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是根据该产品:在中国生产或获取;在中国发生实质性转变,即在中国经过主要及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使其外形、性质、形态或者用途发生实质性改变;在中国增值达25%以上。\x0d\ (1)原产地规则不严谨体现在许多方面:1)我国的原产地标准是以HS税目改变作为实质性改变的标准,但在“规则”中,没有“以税目号改变”的文字表述,由此使签证人员在理解和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标准;2)“清单”规定的主要加工工序较为简单,要求的增值百分比标准较为宽松,涉及的税目也很不全面;3)“清单”中有些产品的原产地标准缺少合理性,甚至严于普惠制原产地标准;在此不再一一列举。\x0d\ (2)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标准过低造成了许多不利:1)不利于拓展加工贸易的加工深度,从而降低了出口产品的国产化率; 2)由于出口产品使用的进口成份过多,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巨额外汇支出,而且不利于我国对原材料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3)不利于发展关键性的高新技术;4)由于标准过低,外商往往通过投资设立企业,在我国从事“三来一补”业务,申领我国十分有限的“被动配额”,挤占了我国本来就十分有限的配额,致使加工贸易对一般贸易形成了较大的冲击。\x0d\\x0d\ 5我国加工贸易中国内价值链过短及因此使得商品附加值低\x0d\ (1)我国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本地化比例不高,从而导致其发展后劲不足。2003年1-4月,我国加工贸易出口6656亿美元,占同期出口总额的315%;加工贸易进口4561亿美元,占同期进口总额的327%。这表明我国加工贸易尚处于典型的简单加工或组装型发展阶段,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短,生产能力集中于下游产业,零部件和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将会逐渐失去发展后劲。根据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的调查,广东省电子工业从改革开放初期在全国同行业中列第8到1991年跃居全国第5位,十几年的高速发展主要依靠港澳加工装配业的转移,但广东目前的优势只体现在最终产品的总量,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产品设计、材料、零部件生产以及销售均严重依赖香港和海外,我国其他沿海地区利用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产业,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类似问题。\x0d\ (2)我国加工贸易的增值率极低,致使大量利润外流。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研发、设计、制造、仓储、运输、销售、服务等环节构成的价值链中,我国企业承担的往往是对零件或原辅材料的初级加工、装配和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环节,占有的价值链环节较少,从而导致产品附加值的提高状况极不理想。据统计,在来料加工中,目前我方企业平均仅能获得占出口总额8%左右的工缴费收入,其余大量的产品增值部分被外方获得;而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中,由于外方控制着原材料采购和制成品销售等关键环节,便于利用转移价格等手段,使我方企业利润严重流失。\x0d\\x0d\ 6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府管制严厉,进出口自由程度地\x0d\ (1)国内企业要出口产品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大多数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出口产品。\x0d\ 虽然我国对传统的贸易体制不断进行改革,如赋予若干生产企业进出口自营权,但是,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仅仅只是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包括少数科研机构),而且其进出口自营权仍然受到很久的约束,经营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拥有进出口自营权的生产企业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完全自主地经营进出口业务。此外,虽然我国也允许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但进入门槛很高,数量极其有限。总之,我国的外贸经营权仍然是由国家控制的,(注:政府对外贸经营权的管制实际上是一种非关税壁垒。)只有少数生产企业有权可以直接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大多数企业并不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出口产品。这些没有进出口自营权的企业要出口产品,就只能通过国有外贸公司代理。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没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来说,它们并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而同国际市场之间实际上仍然存在着“隔层”。\x0d\ 由于外贸经营权由政府行政审批,哪些生产企业能进入国际市场完全由政府指定,因此,在缺乏市场竞争和筛选、淘汰机制的情况下,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并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率的企业,这样就必然会造成对外贸易的低效率。同时,由于国内大多数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此,国内许多生产企业就不可能完全自由灵活地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生产出完全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我国的出口,这就人为地压抑了我国的出口供给弹性。\x0d\ 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国的私营企业在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下并不能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此,这就不利于使我国持续涌现出更多的完全自负盈亏,因而真正具有内在动力和压力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出口的市场主体,从而极大地阻碍了中国人均出口额的不断增长。可见,对私营企业的出口限制实际上是对中国出口扩张能力的人为限制。\x0d\ 此外,虽然我国的外贸公司在政府的保护下垄断了我国的进出口,但我国的国有外贸公司却因规模小而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且,由于这些国有外贸企业并不承担经营亏损的最终财产责任,因此,各国有外贸企业为了扩大出口,而往往不负责任地对内抬价收购、对外低价竞销。国有外贸企业相互之间这种没有内在约束的无序竞争,不但造成出口秩序混乱、而且增加了我国的出口换汇成本,降低了我国的贸易利得。\x0d\\x0d\ (2)我国在进口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政府管制,进口的市场化或自由化程度更低\x0d\ 虽然我国自1992年以来不断降低关税,但我国降低关税的政策意图实际上是侧重在缓解我国过大的国际收支顺差,同时扩大资本品或技术设备的进口(中国进口中的80%以上是资本品),以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率,而并不是着眼于通过实现进口的自由化,以引入国际市场的竞争机制。而且,虽然我国不断削减非关税壁垒,但实际上我国对一些已经取消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口商品仍然存在着不同名目的数量限制,一些需要进口品的投资项目需要事先得到政府的立项批准或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指导。同时,中国在进口的程序上也存在着一些事实上的管制(如需要若干个政府部门的盖章认可,进口手续过于繁琐等)。此外,在政府对进口进行严格管制的同时,我国对许多产品的进口仍实行国家垄断,这种进口垄断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关税壁垒。\x0d\ 我国对进口进行管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某些行业或企业(特别是保护了国有企业),但却因减弱了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同时使国内企业得不到低成本的生产投入品,从而降低了国内企业的生产效率。\x0d\\x0d\ 二、消除我国对外贸易中已存隐忧的对策\x0d\\x0d\ 1切实落实“走出去”战略\x0d\ (1)明确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所谓“走出去”,既包括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也包括向外输出资本,但主要是输出资本,即到国外投资办厂。目前,通过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特别是近几年的改革攻坚,我国多数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已经从政府的怀抱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无疑也应当成为主体。各级政府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宏观调控、服务、监督等方面多下功夫,切不可越俎代庖,代替企业作经营决策。\x0d\ (2)科学确定“走出去”的具体方式。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大致有以下类型:1)海外直接投资。目前除资源开发型项目规模较大外,我国绝大多数对外投资项目都属中小项目,企业平均规模为198万美元。2)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对外承包工程是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也是我国企业“走出去”比较成熟的方式,能够发挥我国企业产业基础全面、设备制造技术成熟、劳动力资源丰富和管理成本低的综合优势;3)对外劳务合作。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市场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其中有3/4输往亚洲国家,劳务人员仍以建筑工、缝纫工等中低级劳务为主。\x0d\ “走出去”作为一项长远的开放战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在微观层面上,应制定具体的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解决“走出去”的区域和产业选择问题。1)对于资源开发型项目,应主要立足于非洲、拉美、中亚及其他友好国家,重点投资于这些国家建设急需的能源、矿产等战略资源和人民生活必需的农牧渔业资源;2)对于境外生产型项目,重点应放在东南亚、南非、北非、拉美和欧美等经济环境较好的国家,以投资少、见效快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为主,引导企业将过剩的生产能力和成熟技术向外转移。3)对于国际承包工程,应立足于传统的亚洲、非洲和中东市场,力争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利用入世带来的有利机遇,加大对欧美、大洋洲和拉美市场的开拓力度,争取有所突破;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素质,在全球劳务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确保原有市场,力争扩大外派劳务规模; 宏观层面上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要从金融保险服务、税收、外汇管理等方面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走出去”;做好国际市场和国别情况的信息发布和咨询工作,以满足国内企业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境外投资企业的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防止一哄而上,在国外搞重复建设,无序竞争,自相残杀。\x0d\ (3)科学选择“走出去”的区位。 “走出去”应当贯彻多元化的方针,面向全球市场,切不可搞单打一。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走出去”的重点地区应当是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东欧、独联体经济转轨国家。因为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来看,无论是装备水平、生产技术,还是产品质量,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但同发展中国家相比,却有一定的优势。而有无比较优势,则是“往哪儿走”的最重要的判断依据。\x0d\\x0d\ 2政府企业共同预防和避免贸易壁垒,减少损失\x0d\ (1)政府方面。①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外贸易保护前置化。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跟踪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情况,保持信息的高度敏感,以便及时了解某贸易壁垒的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相应准备。②制定优惠措施,发展循环经济,扶持“绿色”企业发展。政府应通过优惠政策,扶持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管理先进、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型企业,同时淘汰一批规模小、档次低、管理水平低、环保意识差的企业。③实施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应制订鼓励政策,统一并提高我国的技术标准,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协调,并按照需要将这些国际标准引入我国,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④政府有关部门要服务和帮助企业开拓其他市场,规避贸易风险。企业还可通过劳务输出、技术输出、境外投资等多种方式,在消费国就地生产、加工,让“销售地”变“产地”,避开贸易壁垒。\x0d\ (2)企业方面。①企业应强化标准化意识,采用合理适用的国际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并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②企业要注重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以及对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才能从根本上冲破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③企业应投入研究开发费用,生产符合外国技术标准特别是苛刻要求的先进产品,还要自觉增强环保意识,努力使自己的产品成为“绿色产品”,预防和避免贸易争端的发生。当贸易争端一旦发生,要通过政府的交涉,努力使外国政府取消其技术性贸易壁垒,将企业利益损失降到最低。\x0d\\x0d\ 3政府完善应对机制,减少贸易摩擦\x0d\ (1)政府方面。①我国政府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与外国的交涉。政府应充分援引WTO反倾销协议中的条款,对其他国家对我国提出的反倾销措施和调查程序进行严格的调查,并提出异议,通过双边、多边谈判,记载反倾销应诉中所作的实践,进一步澄清相关问题,据理力争,督促相关国家修订对华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定标准,最终取消歧视性的对华反倾销政策措施。②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完善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网络。③加强对出口竞争秩序的规范,设置合理,有效的出口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并执行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出口制度,是减少对华反倾销诉销的有效措施。\x0d\ (2)企业方面。①企业应调整战略,实行国际化经营。②要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大科技投入,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产量,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转变和以价取胜的战略转变。③企业在反倾销的过程中,应当熟悉国际惯例,依法应对反倾销,使自己由被动化为主动。\x0d\\x0d\ 4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x0d\ (1)制订合理、科学、适用的原产地规则\x0d\ 根据我国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适度的原产地规则标准,如在增值百分比的确定上应结合我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比例标准。同时原产地判断标准不宜过低,特别是出口货物原产地的判断标准更是如此。原产地规则应具有可操作性,在技术上是严谨的,同时有适当的灵活性。\x0d\ (2)原产地规则应有广泛的适用性\x0d\ 制订原产地规则时应充分考虑在尽可能广的范围内适用,特别是要考虑原产地规则对于我国对外贸易政策执行的重要性。在我国的原产地规则中,应包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所需要的原产地判断标准,以及针对反倾销、反补贴中规避措施的原产地规则;应制定进口优惠关税条件下适用的原产地规则,特别是复进口、复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对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确定专门的原产地判断标准,提高配额的利用率,为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出口商品规定合理的原产地判断标准。\x0d\ (3)加强对原产地证发放的管理工作\x0d\ 我国有多家单位可签发原产地证,这给我国对原产地证签发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而且各机构对于原产地证签发标准的尺度不一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全国目前有200多个发放原产地证的单位,每年发60多万张,每个证收50元手续费,有个别发证单位,只盖章收费,不检查其合同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也不监管货物。此种情况的出现无疑不利于正确执行我国的原产地规则,也会影响到我国与一些国家的贸易关系,因此应强化对原产地证发放的管理工作。\x0d\\x0d\ 5通过提高加工贸易料件的本地化率来延长我国加工贸易的国内价值链\x0d\ 从跨国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分析,加工贸易企业希望通过对料件的本地采购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现阶段,有一些外资企业尝试将零部件的采购转移到我国国内。因此,要提高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本地化率,扩大我国国产料件的出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有关政策。\x0d\ (1)确定科学的产业政策。我国的上游产业包括机械、电子、化工等基础产业,长期以来,这些产业生产发展的滞后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而国家的价格、投资、税收、贷款等政策几乎都是向下游产业倾斜。因此,不从根本上扭转对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现行政策,就难以实现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进口替代。\x0d\ (2)从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使国内企业生产的材料和零件在质量、规格和成本等方面适应加工贸易出口的要求,国家应提供资金扶植国内企业开发、试制新产品或者向用户提供试用品。有关部门可考虑在新产品试制费、新产品开发费、外贸发展基金中单列鼓励加工贸易本地化基金,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国家应鼓励建立民间的“风险融资”机制,如通过减免税改革,鼓励企业间成立“风险基金”,投资于具有较高风险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项目。\x0d\ (3)鼓励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进行国内采购。一方面,由于我国国内来料加工企业的大多数产品会进入国际市场,对于其国内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属于间接出口,因此可对这部分产品实行出口退税,以降低来料加工企业国内采购的成本,从经济角度激励来料加工企业扩大国内采购;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目前出口退税机制运行效率较低,对进料加工企业的深加工结转实行税收“免、抵、退”会挤占企业大量资金,进而严重削弱了出口退税制度的激励效果,因此可对进料加工企业的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免征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x0d\ (4)建立需求信息库。在加工贸易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中间投入品供求信息库。由于企业对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对信息采集、更新的投入大,投资风险高,因此国家应实行扶植政策。针对加工贸易可选择的替代产品建立专业信息库和信息网络,及时公布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价格和供应渠道等。
谈谈中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导语: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形成和在中国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于经济形势、市场状况、财务安排、生产运营等诸多方面。
(一)提高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意识,积极预防管理风险
防范出口退税管理风险,主要是防范出口骗税风险。首要的是提高出口退税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对出口退税风险危害性和加强风险防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国税部门要重视并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工作,防范出口退税管理风险。并把开展出口退税风险防范、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写进了《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各级国税部门要在做好出口退税政策宣传的同时,开展出口退税风险防范教育,使税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出口退税风险的危害性,认真做好出口退税风险防范、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确保政策允许、程序合规、行为合法,杜绝不法行为,向着合法经营、严守税法、健康发展的路子前进。
(二)进一步完善退税政策法规,提升法规层次
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以前零散发布的出口退税法规进行梳理整合,归类形成了《退税政策》、《退税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2016年又进行了修订。近两年,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又增加了一些出口劳务退免税的政策规定。这些法规有许多不全面、不完善之处。有些政策明确度不够,难以操作,在执行时困惑不解。为此,建议从国家层面上进一步整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法规,提升法规层次。国家税务总局应提请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方式,制定比较全面、系统、完善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对与退税相关的部门和企业提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有效规范出口退税管理行为。
(三)完善增值税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增值税链条
增值税管理制度是出口退税管理的根基。只有完善增值税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增值税链条,加强增值税征管,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出口退税风险。一是规范增值税优惠制度。取消造成增值税链条断裂的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确需扶持给予增值税减免的,应采用不影响增值税链条完整性的政策措施,如实行先征后返等。二是规范增值税抵扣凭证。统一增值税抵扣凭证,取消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企业只能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彻底解决收购农产品等进项抵扣难以控制和管理的问题,遏制骗取进项税抵扣情况的发生。三是完善增值税及专用发票管理。提高增值税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改革出口退税管理机制,防范退税管理风险
改革传统的就单审单、就票审票的管理方式,以计算机自动比对替代人工审核,把工作重点转到出口退税风险防控上来,强化反骗税监测分析工作。一是全面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审核。明确出口企业退税申报实行自核自报及其法律责任,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由计算机比对审核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货物运单等相关信息。二是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控管理体系。建立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团队,优化预警监控运作流程,完善出口退税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快速识别出口退税风险点和监控点,形成总局、省、市、县四级监控网络。三是实行专业化管理。开展出口退税风险应对,对较低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纳税服务部门督导企业自查和整改;对较高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退税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通过案头审计、约谈、举证、分析、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退税评估;对高风险的出口企业,交由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五)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出口退税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申报的退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出口与购进业务是否真实来进行审核判断。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后才能判断其业务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而这些信息需要海关、外管、商务、商检、货代、承运等部门提供,也就是说出口退税的管理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助,否则难以完成。为此,应从国家和省级层面上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一是应明确各部门的配合职责。海关提高出口商品查验率,严厉查处空箱闯关、虚假出口、虚假报关、买单做业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准确的为税务部门提供结关信息;外管和银行部门要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收结汇管理,严厉打击并向税务部门通报不正常收结汇行为;商务部门要严密关注外贸出口发展动向,加强出口经营资格管理,并适时向税务部门通报企业备案及出口动向情况;报关行、货代、承运单位及时、真实、准确的向海关、税务部门提供货物装运情况及单证信息;海关、商务、外管等部门在做好对出口企业监管的同时,及时向税务部门通报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二是应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注册登记信息、报关出口信息、货物装运信息、收汇结汇信息、信用等级信息、违规查处信息的定期交换机制。三是应建立规范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分析相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深化征退一体化管理,推行“四位一体”的互动管理机制
市、县(区)国税局应通过完善并坚持退税审核、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函调管理和征税与退税管理、分析评估、稽查相结合的出口退税“四位一体”的互动管理机制,堵塞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漏洞,严厉打击偷骗税不法行为。征收、管理、退税、稽查等部门要通过及时互通信息,衔接征退税管理,使退税预警分析、评估与检查制度化、经常化。退税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和退税审核、预警分析及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或偷骗税嫌疑与线索,要及时通报给管理部门由其进行调查核实或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稽查部门在接到征管和退税管理部门提请检查的要求和移交的`案件时,要迅速安排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向主管局和退税管理部门反馈,以便相互协调改进。
(七)建立科学严密的信息监控网络,完善出口退税预警分析系统
由于全国各地税务部门之间以及与出口退税业务有关的海关、外汇管理、银行、商务、货物运输等各部门之间,没有实现计算机联网,因而还无法充分运用税务部门征退税、海关查验结关、外管收汇、银行结汇、承运装货、商检验货等信息来对货物出口的真实性和退税情况进行综合监控,以致有的企业利用假出口货物报关单、假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虚假备案单证和个别税务部门的虚假复函来骗取出口退税。就国税部门而言,目前使用的税收征退税管理系统有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稽核协查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这些系统既有不完善之处,又没有进行有效整合应用。为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大连龙图公司开发了“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该系统从运用的情况看,还不太理想,既未能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货物函调系统、防伪税控稽核协查系统进行全面顺畅的对接,又没能实现重点突出、疑点准确、分析确切的预警分析,而且可操作性、实用性不佳。
为此,建议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实行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商检、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出口退税电子执法管理系统,实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结关信息、货运信息、收结汇信息、专用发票开具与认证稽核信息、专用税票信息、征退税信息),适时准确互换信息。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通过整合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出口退税信息传输系统、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系统,与外部相关部门联网,信息共享,构建高度统一、功能强大相互融通的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打破地区、部门和各信息管理系统间信息不融通、征退税信息不畅的状况,实施征、退税和外部信息的自动比对、提示和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促进日常监控管理,有效防范出口货物税收管理风险。
生产型企业如何支持外贸发展
您好,原因如下:
1中国政府实行政策性贬值与出口创汇政策,推动中国外贸出口。
2国内内需不足,从而转向出口。
3改革开放,走出去和走进来战略,积极拥抱世界(实行市场经济,加入WTO,人民币国际化,金融改革)
4由政府投资拉到型的经济高速增长,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具体来说;
首先,我国是一个比较优势相对明显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我国的煤炭资源,稀土资源的含有量在世界上居于领先的位置,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不光十分丰富,且具有高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资源也十分丰富。其次,长期以来,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指导思想正是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战略。我国生产的手工制品,包括服装,玩具等,已经占据了世界的主要市场,许多跨国企业纷纷在中国设立工厂,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走进了国外的家庭,中国俨然成为了-定意义上的“世界工厂”。最后,运用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贸易,只能获得较低的附加值,因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含有的主要生产要素具有相对稀缺性和垄断性。因此,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中,我国同发达国家相比,- 直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为了增加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在加入WTO之后,以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产业结构升级为特征全面提升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在对外贸易中获得更大的比较效应,必须致力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规模,实现区域上的产业集聚。使越来越多的中国品牌走向世界,致力于中国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我国应在原有的比较优势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应该促进中国在更高档次的产业中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在今后长期的国际分工中集中发展规模经济效应明显、技术档次较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庞大的市场规模和有效需求,这是中国今后长远比较优势的根本所在。所以在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实现由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向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转变,在许多领域,来自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已经在世界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或具有强大的竞争力。来自中国的华为和中兴,在世界通信设备领域中已经占有了一半以上的份额;比亚迪公司, 在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减排领域已经做到了世界领先的位置,比亚迪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和电动巴记经出现在了国外许多国家的街头;宇通客车在南美地区已经获得了十分可观的市场份额;中国的格力公司和美的公司,他们生产的家电已经深受世界各国的欢迎,格力公司生产的空调,已经成为成百千个家庭的首选,而这些公司也成为世界白色家电领域的佼佼者。越来越多的中国自主研发的产品,以其物廉价美的优势,得到了世界各国的一致好评,中国的产业结构也逐渐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中国创造的产品也开始走向世界。
现如今,世界经济格局和发展环境正经历着深刻变化,生产型外贸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机遇。为了抓住发展机会,企业可以在经营管理中积极做好国内国际双循环布局、遵循质量为先、创新驱动、人才为本的原则,积极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在机遇中发展创新、在挑战中寻求突破,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外贸企业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按需注册自己相关领域,从事各种对外贸易服务的企业,这些企业按照规定依法享有进口和出口经营权。外贸型企业业务范围往往在国内外相对较小,其盈利模式是通过市场调查,生产或购买国内的产品售往国外或将国外的产品售往国内,以此谋利。外贸型企业有两种类型:生产型外贸企业和贸易型外贸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主要是进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和与产品相关的设备原料。贸易型企业可以进出口一切依法登记的商品。
生产型外贸企业容易受外界局势变化影响,在疫情大环境下,各国企业停工停产,产品出不去、生产速度太慢甚至无法生产,给各国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进一步恶化外贸出口环境,给外贸出口型企业带来很大挑战。
现在,随着中国国内全面复工复产,中国的生产逐步步入正轨,且产能不断扩大。反观国外,复工复产受阻,产能严重不足,导致外贸产品需求激增。由此可见,新时期以外贸出口为主的制造业企业也迎来很大的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外贸型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在疫情情况下,国外企业复工复产进度非常缓慢,生产能力减弱,这给国内外贸型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以越南为例,2021年上半年越南全国有超过7万家企业陆续倒闭,这对全球供应链造成很大冲击。但从我国进出口数据来看,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69万亿元,增幅为311%,其中出口额为112万亿元、增幅为401%。由此可见,这是外贸型企业发展壮大自身的好时机。
但随着世界各国复工复产的企业越来越多,各类产品的产量也在大幅度增加。对于生产型外贸企业,若在此期间盲目扩大产能,等国外全面复工复产,市场需求回落,加上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势必会给这类企业造成一定影响。
二、发展策略分析
(一)积极做好国内国际双循环布局,切实提高企业生存能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于2020年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际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正在加速进行,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正在快速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非经济因素波折不断;国内方面,我国已进入新时代,各企业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的发展格局。
从国家战略和全球大环境来看,生产型外贸企业尤其需要做好业务布局,需要积极拓展国内市场,牢牢扎根于国内市场,以应对接下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局。同时,企业也应该积极开拓国际多元化市场,放眼全球,像欧美这样的消费型大市场早已经被各大零售商牢牢把控,而俄罗斯、东南亚、非洲、拉美、中东等国家或地区也有较大市场潜力,可进一步拓展相关市场。欧美市场虽然是目前世界上各类资源最主要的消费市场,但其不可控因素太多。近期一项调查研究指出,接近四成的受访企业已经进入东南亚地区,超过了俄罗斯和日韩几国,但进入非洲、拉美、中东各国市场的企业不足20%,由此可见,即使脱离欧美,其他国家未来依旧有极大的市场拓展空间。
(二)质量为先、创新驱动,努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产品质量是一个企业的生命,没有质量过硬的产品,企业就难以立足。“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已成为各大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的今天,人们对产品的质量及功能创新需求越来越高,粗制滥造的产品只会被市场淘汰,同时质量不过关产品的信息会在网络、自媒体中快速传播,当然好产品的信息也会在网络中快速传播,人们能很容易获取产品的质量评价,从而在短时间内识别和淘汰假冒伪劣产品。由此可见,高质量的产品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重要,企业只有建立“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创新”的理念,才能在今后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真正实施质量立企、创新兴企的发展战略。
自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工业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质量过硬、技术够新的产品,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令全世界瞩目的华为5G技术。中国制造已经享誉全球,这同各大企业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密不可分。但同时在一些高尖端行业也存在着技术短板,严重威胁着我国工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如高端芯片制造技术,目前依旧是牵制国内高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最近几年,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很多企业都认识到技术是买不来的,只有靠自身不断突破创新,彻底打破技术瓶颈,掌握核心技术,才能在世界各行各业真正享有立足之地。企业要想谋求长远发展,就必须要敢于承担风险,不断推陈出新,充分抓住机遇大力发展自己,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将困难挑战转变成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
(三)人才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各行各业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竞争。如果企业不能建立超出竞争对手的人才优势,就不能创造出核心竞争优势。在人才规划中,需秉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的核心思想,充分挖掘企业已有的各级各类人才,调动想干事、干实事、敢干事这类人的积极性。生产型外贸企业要想抓住发展机遇,不仅需要招募产品研发相关的技术型人才,还要积极进行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企业的竞争优势对推动企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而各类人才更是应对企业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并且,人才是企业内部的特殊群体,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企业整体运营的重要环节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是当前全球处在瞬息万变、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队伍建设对一个企业的生存和稳定发展更是意义重大。因此,对于生产型外贸企业,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有效的政策支持来吸引人才,借助优秀的人才资源充分提升企业竞争力,从而增强企业活力,实现企业快速发展。
在当今疫情背景下,生产型外贸企业只有抓住机遇、面对挑战,在企业管理中做到“积极做好国内国际双循环布局、质量为先、创新驱动、人才为本”,积极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才能突破重重险阻,谋得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