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导读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该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支持力度。

陕西:加强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该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支持力度。会议指出,加强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行业应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力度。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溯源管理,积极实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站示范运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推广适合当地需求的新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力度、加氢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原文是这样的:

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几项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全方位,全过程地实施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加快构建和完善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协调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确保达到碳的目标、带着目标并根据我省的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

(一)加快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加强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力度。进一步促进能源消费总量与力度的双控制度,“十四五”期间,全省能耗强度降低13.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8%。推动实施一批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技术路线图和行动方案,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盲目上马,对正在建设和拟建设的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深挖存量项目的节能潜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的节能,节水工作、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推动产业升级与转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和名牌产品。实施产品绿色设计,扶持企业争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国家级示范企业。加强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理技术研究,加快构建完善的再生产业体系。鼓励园区、企业开展绿色制造、安全生产改造等,争取2025年前新上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生产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0个以上。强化源头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西安,渭南,榆林等地、在韩城建设等一批全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园区,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保证动态清零。构建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重点是排污许可制,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联动管理工作,逐步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经营。

(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型灌溉技术。强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与经营,组建省有机产业发展联盟,在地理标志产品的基础上,创造更多的“小木耳,大工业”。加大农药减施控害工作力度,加快创建国家级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展示创建,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成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20个。强化农药安全使用工作,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防治技术,加快推行绿色防控新模式,提升综合防治效果。加大对农膜全过程的监督,大力推广普及标准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示范与推广。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继续推动化肥减量增效,开展以有机肥代替化肥活动,打造50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生产体系。大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项目。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技能培训,提升绿色证书认证率。推广应用农业高效节水技术,进行旱作节水技术的试验示范,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以上。促进农业和旅游,促进教育,促进文化、健康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10个国家级、100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

(三)促进服务业绿色升级。引导和扶持重点区域建设大型综合性批发市场。推动商贸企业实现绿色升级,培育若干个绿色流通主体。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应用推广,实现公交车辆全覆盖。深化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到2025年,力争省内50%以上大型商场符合绿色商场创建条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公共自行车系统和充电桩,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全覆盖,提高市民出行便捷度。有序开发出行、住宿和其他方面的共享经济。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构建绿色数据中心,有序推进现有数据中心进行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引导企业开发应用新型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会展业的绿色发展,健全完善的内容有设计搭建,展览展示等、会议活动和其他有关标准,促进办展设施的循环利用。鼓励推广绿色包装,禁止高能耗和高排放产品进入市场。促进汽修和装修装饰工业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大对酒店,餐饮及其他行业塑料制品的禁止力度,2025年前,省内星级宾馆、宾馆不再自愿供应一次性塑料用品。

(四)做大做强绿色环保产业。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清洁能源及相关装备制造业。大力支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强化技术和资金筹措、产业链配套及其他服务。支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发展。起到陕鼓动力的作用、陕西环保集团、发挥航天六院和其他企业单位的引领支撑作用,强化关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开发攻关与产业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三废”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政策,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技术。推动隆基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发展、榆林科创氢能新城建设、安康先进储能产业园的建设等等。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环境污染的第三方处理方式,推进建立面向环境治理成效的环境托管服务,鼓励公共机构开展能源托管服务,党政机关在前,教育卫生体育科技在后、文化和其他系统行业已逐步得到充分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的实施,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五)提高开发区及产业集群的绿色集约发展水平。加强工业园区生态用地管理,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结构,提高园区环境承载力。科学制定新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设计划,确定能耗,水耗,物耗和环保等指标、产业循环链条和其他准入标准。实施差别化的用地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需求的调控引导。推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改革“标准地”,促进单位面积土地利用效率与产出效益的提高。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重复建设项目。加强对“亩均论豪杰”的引导,健全土地开发利用机制,严把项目用地投入产出关。推动工业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建立以资源节约为核心的绿色发展模式。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登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促进园区能源梯级利用,供水排水等、污水收集和处理、再生水回用,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等、危废收集处置与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共建共享,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2025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扶持陕鼓集团在内的多家企业建电力,建热电,建冷热、气与其他各种能源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综合性能源工程。

(六)建设绿色供应链。加强政府引导与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产业绿色供应链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发展环境服务业、物流服务、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相关企业。激励企业进行绿色设计、选用绿色材料、推行绿色采购、创建绿色制造工艺、实施绿色包装、发展绿色运输、搞好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工作,达到了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汽车,通信,航空航天等领域、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等等,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供应链条长且带动作用大的产业,打造若干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积极争取开展绿色供应链国家试点,探索构建绿色供应链的制度体系,到2025年,新上5家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行业协会以制订规范和咨询服务等方式、行业自律等来促进行业供应链的绿色化。

二、完善绿色低碳流通体系

(七)创建绿色物流。支持发展综合物流服务商和第三方物流公司,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专业机构和组织形式。继续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的中远距离运输,建成西安港和中铁联集,成为全国多式联运的典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第三方物流。有序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和机场服务工作、城市物流配送等、邮政快递等行业应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公路水路枢纽衔接发展规划,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的建设。积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交通互联互通项目。强化物流运输的组织与管理,加快有关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对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力度,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西安-咸阳、榆林机场进行了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的建设与运用。引导物流企业开发新型配送方式,探索“互联网+”模式下物流配送新路径。为物流企业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提供支撑,鼓励智慧仓储和智慧运输的开发,促进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的建立,到2025年,全省骨干物流企业标准化托盘使用率上升至70%以上。推动快递包装的绿色转型,促进电商和生产商之间的协作,实现快件原装直发等重点类别,对可循环快递包装进行了大规模的应用试点。

(八)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财政金融等扶持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扶持宝鸡和咸阳、铜川等城市建成若干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实现集中分拣、大件垃圾拆分中心等,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示范工程,推动西安等城市打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再提高60%,存量有序下降。推动构建废旧物资再生产业链。加快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溯源管理,积极实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工程。加大对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废物回收的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培育新的商业模式,创建龙头企业。健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制度。

(九)促进绿色贸易。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环境外交合作。积极改善贸易结构,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绿色产品交易等,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出口。深入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在绿色农业,生态林业,清洁能源等方面、在节能环保产业和其他方面创建若干示范项目。

三、完善绿色低碳循环消费体系

(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绿色认证和监管机制,强化绿色技术研发与推广,促进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强化绿色采购制度,促进将扶持绿色发展的政策要求植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强化政府绿色采购,进一步加大节能力度、环境标志和其他绿色产品的购买范围,鼓励购买节能节水环保循环高规格产品。推进建立绿色产品供应链管理制度,强化供应链管理意识,促进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设计与生产。探索国有企业绿色采购体系,指导国有企业优先购买、使用绿色产品与服务。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绿色供应链与传统供应链对接融合。强化企业、居民购买绿色产品指导,鼓励使用消费补贴和积分奖励等方式、定点售卖,引领绿色消费。推进绿色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电商平台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生产体系。强化绿色产品与服务的认证管理,健全对认证机构的信用规制机制。强化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产品企业的处罚措施,建立“一企一档”制度。打击对绿色产品的虚标违法行为,加强调查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陕西)。适时发布与居民关系密切的绿色产品地方标准。

(十一)提倡绿色的人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利用技术,推广节能环保设备与产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坚决杜绝餐饮浪费,做到少产少运少加少存、消费和其他环节的粮食损耗浪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5年,全省设区的市及以上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已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科学合理地促进塑料的源头减量,鼓励市民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量。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高村庄清洁程度。大力推行绿色出行,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强化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启动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建设、创建绿色学校和其他绿色生活的活动。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促进能源体系的绿色化转变。推进天然气和分布式能源应用,大力发展燃气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储能装置,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不断拓展风电、光伏发电的规模,因地制宜地开发地热能,2025年前,非化石能源装机比例上升至49.5%,地热能供暖面积增加至7000万平方米,非化石能源消费在全省的比重达16%。加大对新型煤化工的扶持力度,鼓励新建煤制油装置,大力发展甲醇制烯烃技术,推进煤制天然气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编制《陕西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氢能产业的发展,扶持榆林,渭南,铜川等地区、韩城等地兴建了大规模的副产氢提纯工程,组建2-3个千吨级燃料电池级氢气厂。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应用试点示范。加大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因地制宜,促进农村生物质能的开发。加大新能源利用力度。优化煤电开发的规模与布局,不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煤电机组节能与超低排放提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提高风能比重。关中地区新上耗煤项目,推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前,煤炭消费出现负增长。加强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构建“东送西移”电力通道。落实城乡配电网建设与智能升级计划,促进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与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大力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工作、使用与封存试验论证项目。

(十三)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和湿地保护修复计划。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行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试点和论证,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70%、处理率95%以上。完善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水平。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市污泥处理率达90%以上。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推动建立“互联网+”平台,促进废弃物信息资源共享。在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300吨以上区域,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没有条件兴建大规模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区域,鼓励采取跨区域共建共享的办法,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政策,推动重点领域应用先进实用化技术装备。巩固提高咸阳,渭南,榆林等地、汉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容量。加强对农村废弃物管理,开展“村改居”试点示范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项目,做到县与县之间具有转运体系、市市设有处置设施。搞好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十四)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绿色水平。加大对重点城市轨道交通的支持力度。在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中渗透绿色我的思想、运营与维护的整个过程,积极建设绿色公路,绿色铁路和绿色机场。加快推进充电设施网络布局优化,完善城市停车场系统。加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力度、加氢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互联网+”智慧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现智能化管理和服务。积极推广温拌沥青和智能通风等技术、辅助动力替代及节能灯具、隔声屏障及其他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与产品。增加废旧路面,沥青和疏浚土的用量、交通领域建筑垃圾及其他综合利用力度,2025年前,高速公路、一般国省干线公路的废旧沥青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率,分别达95%和80%以上。

(十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快城市绿地体系构建,提升绿地系统质量,提高绿化覆盖率,增加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激励城市留白增绿,扩大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绿色公共空间,重点发展森林城市。加大绿化造林力度,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实施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大力推动生态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保护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自然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我省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建成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面积达100万平方米。推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建立以种养结合为主要方式的循环经济模式,发展节粮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到2025年,我省农村卫生厕所将基本实现推广,厕所粪污已基本无害化。推动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行动。对农村生活污水实行分区分类处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制度。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0%。

五、以市场为导向,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六)加快绿色我图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抓手,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全面依托秦创原的创新驱动平台,加快绿色我图技术的开发和普及。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作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省部共建的西部地区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的功能,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给予扶持、清洁能源及其他方面的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完善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和运行机制,构建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增强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扶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融合、产业园区与其他力量共同组建市场化运行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在财政资金扶持下主导或者参与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具有明确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加强需求,问题导向科技创新等,进一步开放省属国有企业科技研发体制,确立企业挂榜、高校为单位、科研院所揭榜“揭榜挂帅”制度。

(十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研发机构扶持力度,完善政策体系。发挥省级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为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支撑。加强对重点研发计划绿色产品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主体创建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或者创新创业基地,以专业的技术平台作为绿色技术领域创新项目的支撑。探索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全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扶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先开展绿色技术领域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的深化试点。力争我省的绿色技术进入国家推广目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企业主动参与绿色技术交易。

六、健全政策支持与法制保障体系等

(十八)加强法规制度保障。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与问责,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建设、司法机关工作衔接与合作。

(十九)健全政策支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促进绿色生产的激励机制。适当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对城镇生活垃圾产生者实行付费制度,反映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和其他差别化管理。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进程,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降低能耗成本。完善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彻底清理高耗能、对高污染行业实行电价优惠,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用好财政资金,扶持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等。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继续执行节能节水环保的方针、资源综合利用与合同能源管理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其他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等。研究制定《资源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应指标计算方法,建立资源性产品的国家定价机制。执行良好的资源税法,继续抓好水资源税的试点。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快绿色标准体系的构建和推行,不断拓展亟需的绿色标准开发。对能源生产、消费进行统计跟踪监测和比对分析,强化预研预判预警。

(二十)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进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试点建设,探索构建以绿色信贷为核心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绿色金融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与绿色金融有关的技术标准与制度规范,建立绿色项目的信息共享平台,把绿色金融融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推动绿色信贷试点向基层延伸。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支持在陕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即绿色银行。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品种研发,推动发行可持续发展型绿色债券。发展绿色直接融资,建立绿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推动建立绿色信贷体系,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指导企业开展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工作、资产支持证券等,改善融资结构。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大力发展绿色保险,起到保险费率调节机制的功能。抓住注册制改革的契机,积极支持合格绿色企业发行上市,支持上市的绿色企业采取定增,配股等方式、发行可转债和其他方式再融资,减少融资成本。

(二十一)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力度,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排污权,用能权和用水权的制度、碳排放权和其他交易机制,减少交易成本,提升运转效率。加快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等环节的设置、配套服务和其他系统,搞好绿色权属交易和有关目标指标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二)抓落实。一是抓紧研究出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各市(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认真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省发展改革委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对各市(区)进行梳理汇总、各相关部门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等。省政府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强化协调联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

(二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对已建成运行的绿色低碳示范城市或园区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后公布名单。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模式,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各新闻媒体应当宣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大成果,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揭露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问题、资源严重浪费,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消极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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